天津工业大学2017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课考试通知 |
发布人:时晨 发布时间:2017-07-05 浏览次数:522 |
天津工业大学2017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实践课考试通知 一、考试日期:2017年9月9日至2017年9月10日具体安排如下: 因考试时长不同,请考生严格按照自己所报考课程的时间准时参加考试
二、考试地点: 天津市和平区西藏路1号天津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天津市和平区西藏路与万全道交口)。 三、考场安排: 上机考试地点:天津工业大学(和平校区)继续教育学院楼机房302。 笔试考试地点:天津工业大学(和平校区)继续教育学院楼教室205、206。 四、考生须知: 1、考生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入场后对号就座,并将证件放在考桌左上角以便查对。 2、考生按照报考科目的需求需携带必要的绘画工具和考试用具,不得将书籍、资料、纸张、书包、袋子、文具盒、涂改液、修正带、视频音频播放器、通讯工具、电子记事本或计算机等带入考场。 3、考生领到试卷后,应先检查试卷与本人报考科目是否相符,是否有缺页、缺题,然后在试卷指定位置上,准确清楚地填写上姓名、准考证号,不能漏填或者填错。凡姓名、准考证号漏填、填错或字迹模糊不清而无法辨认的试卷,成绩无效。 4、考试开始时间为8:00;由于各专业考试结束时间不同,请各专业考生严格按照考生安排表中的时间进行考试。每场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 5、考生对试题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员询问。但不涉及试题内容,如试题分发错误、缺页或字迹模糊不清等,可举手向监考员报告。 6、书面答卷必须使用蓝、黑色墨水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书写。 7、考生在考场内必须听从监考人员的管理,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生如有违规,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五、咨询电话:581222600 58122261
天津工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7-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