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业大学2015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课考试通知 |
发布人:时晨 发布时间:2015-07-17 浏览次数:271 |
一、考试日期:2015年9月12日至2015年9月14日具体安排如下:
二、考试地点及考场安排:天津市河东区成林道63号教学主楼A座E区(中环线红星路校门进入,成林道校门已封闭)
三、考生须知 1、考生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入场后对号就座,并将证件放在考桌左上角以便查对。 2、考生按照报考科目的需求需携带必要的绘画工具和考试用具,不得将书籍、资料、纸张、书包、袋子、文具盒、涂改液、修正带、视频音频播放器、通讯工具、电子记事本或计算机等带入考场。 3、考生领到试卷后,应先检查试卷与本人报考科目是否相符,是否有缺页、缺题,然后在试卷指定位置上,准确清楚地填写上姓名、准考证号,不能漏填或者填错。凡姓名、准考证号漏填、填错或字迹模糊不清而无法辨认的试卷,成绩无效。 4、第一场考试开始时间为8:00,第二场考试开始时间为12:00,第三场考试开始时间为15:30。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 5、考生对试题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员询问。但不涉及试题内容,如试题分发错误、缺页或字迹模糊不清等,可举手向监考员报告。 6、书面答卷必须使用蓝、黑色墨水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书写。 7、考生在考场内必须听从监考人员的管理,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在考场内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离开座位到处走动,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不准换卷和传抄,不准冒名代考,不准贿赂监考人员。 8、考生如有违规,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四、咨询电话:24520196 天津工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5-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