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人:时晨 发布时间:2015-04-21 浏览次数:383 |
根据津工大[2013]129号《天津工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2015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2014年12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二、申报学士学位基本条件 具体要求详见“天津工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办理学位申请须知”。 三、申报时间安排 2015年4月20日-2015年5月20日 四、申请人需提交资料 (一)电子版资料 1. 申请学位的学生需填写电子版《天津市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2.《天津市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信息表》 3. 电子版照片(按天津市学位委员会要求提交) (二)纸介质资料 1. 《天津市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一式2份,A4纸打印,沿左侧装订,粘贴好与电子版同底板的1寸照片 2. 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2份(A4纸) 3.《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复印件1份 4.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证明两份(A4纸) 5.与电子版同底板的纸介质照片(一寸半彩照2张),纸质照片背面应写上姓名、身份证号(字迹要清晰,不要用力太大,以免影响纸质照片效果) 五、证书发放 按学校学士学位委员会要求发放证书。 天津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5-4-13 附件1:天津工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办理学位申请须知 附件2:天津市学位办关于学位证书照片采集工作的通知(津学位办【2014】9号) 附件4:天津市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信息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