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填写说明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10-14   浏览次数:296

一、《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批登记表》(下称:审批登记表填写说明:

1.填表日期:统一填写“20101210

2.专业代码、名称:要先填写专业代码,然后再填写专业名称。

3.基本信息栏:填写时不得空项或写省略符号;没有的项目须注明字样个人简历从高中阶段填起即可。

4.课程考试成绩栏:填写时须按照毕业计划(仅供201012月份使用)中所列的课程顺序依次填写。

说明(1):如果使用原已通过的停考课程来替代毕业计划中现行课程的,在填写审批登记表时,必须填写已通过的停考课程名称、学分和成绩

说明(2):已取得专业证书的,要先填写公共政治课和公共基础课,后填写专业课程,专业课程要按照专业证书上所列的课程顺序填写。

5.合格证颁发时间栏:要按“××××××的格式填写。

6.颁发省市栏:填写颁发该课程合格证(或证书)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填写颁发省市名称时不得写省略符号。

7.在毕业申报期间补办课程免考”,在填写审批登记表时,成绩栏填写免考字样,合格证颁发时间栏填写“201012颁发省市栏填写天津市字样。

8.毕业计划中证书替代的专业课程,在填写审批登记表时,课程名称栏要直接填写毕业计划中需要用证书替代课程的名称、学分,只需在成绩栏填写证书字样即可;合格证颁发时间栏填写获得该证书的时间;颁发省市栏填写参加该证书考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9.由外省市转入本市申请毕业的,须取得天津市的合格成绩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方可办理毕业手续(户口迁移者、军人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录取者不受此限)。

10. 为了便于检索毕业计划,可参考主考院校代码表,例如:毕业计划中的“1020003,即“102”广告专业(专科)的代码,“0003”为主考院校天津师范大学的代码。

二、审批登记表下载、填写及申报注意事项

1.考生在取得专业考试计划中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后,申请毕业时需填写审批登记表一式三份。

2.“审批登记表可由考生直接填写后下载打印,考生自我鉴定页面的本人签字必须是手写签字,不能机打;或者下载打印后用黑色(或蓝色)碳素笔填写并签字。考生也可于20101210日毕业申报期间,到本人考籍区县自考办领取填写审批登记表,同时办理毕业申报手续。

3.填写审批登记表如有疑问,请考生在1210日毕业申报期间到本人考籍区县自考办现场咨询。

4.“审批登记表需用“B4复印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原有版式大小、字体、字号不得改动,否则无效。

5.考生要在20101210日毕业申报期间,将审批登记表一式三份、四张背景为浅蓝色的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交到本人考籍区县自考办,办理毕业申报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