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发布人:时晨  发布时间:2012-12-03   浏览次数:751

一、天津工业大学是天津市自考委遴选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校。天津工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是主考校设立的日常办事机构,对全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工作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并在自学考试业务工作中接受天津市自考委的指导。

二、天津工业大学是天津市首批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学校,自1981年以来,积极依托学校多个优势学科建设自考特色专业,经市自考委批准,已成为服装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电子信息工程、英语(国际经贸方向)、会计、工商企业管理和商务管理等专业,专、本科层次的自学考试主考校,有些专业已形成特色鲜明,在本市有较大影响力的主考专业。

三、天津工业大学主考专业助学部门及联系电话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层次

助学部门

联系电话

1

162

服装艺术设计

专科

继续教育学院

24520196

2

165

视觉传达设计

专科

继续教育学院

24520196

3

170

环境艺术设计

专科

继续教育学院

24520196

4

401

计算机技术与应用

专科



5

525

商务管理

专科



6

527

会计

专科

继续教育学院

24520196

7

528

工商企业管理

专科

继续教育学院

24520196

8

571

商务管理

本科

继续教育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原外国语学院专业)

24520196

24520105

9

578

电子信息工程

本科

信息与通讯工程学院

83955110

10

666

英语(国际经贸方向)

本科

继续教育学院(原外国语学院专业)

24520105

11

673

环境艺术设计

本科

继续教育学院

24520196

12

678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继续教育学院

24520196

13

681

服装艺术设计

本科

继续教育学院

24520196

14

933

英语(国际经贸方向)

本科

继续教育学院(原外国语学院专业)

24520105

15

935

电子信息工程

本科

信息与通讯工程学院

83955110

四、高自考办公室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负责向学校各高自考助学承办部门传达有关政策精神和学校的有关要求,督促落实并进行检查,将全校高自考助学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2、负责受理各高自考助学承办部门提出的助学申请,协调、确定助学部门的助学专业。

3、负责组织完成市自考委下达的考试命题及阅卷工作,确定命题教师和阅卷教师,建立命题组和阅卷组。

4、负责审查学校各高自考助学部门的招生简章,并报市自考委备案,协助助学部门开展招生宣传,组织招生咨询活动。

5、负责组织管理各高自考助学部门每年四次的报考工作。

6、负责对高自考学生毕业资格、学位证书的初审及申报工作,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复审、批准。

7、负责办理市自考委下达的主考校毕业证书附署工作。

8、负责全校高自考助学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组织教学管理工作的检查和评估。

9、负责组织实施我校主考专业实践课程的考核。

10、负责组织专家组对新开考专业的论证和申报,确定专业方向;对已有主考专业及其课程进行调整的论证和报批。

11、负责做好当年全校高自考毕业资料的立卷及归档工作。

12、负责办理市自考委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