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时晨  发布时间:2017-07-05   浏览次数:912

2017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学士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根据津工大[2017]71号《天津工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2017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范围

符合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20176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学士学位基本条件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能够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纪和校规校纪;

    2.在校期间各科考核成绩均合格,且各科考核平均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

    3.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

    4.自考本科在读期间参加天津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普通类专业学生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艺术类专业学生成绩达到50分及以上。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有严重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违反社会主义法制的言行或受过公安部门行政拘留处分者;

    2.由外省(市)转入天津市参加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其免考科目和外省(市)取得单科合格证之和超过四科者,或由天津市其他学校转入我校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其免考科目超过本科段课程设置的总科目的三分之一者;

    3.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者,或考试过程有作弊行为者,或毕业设计(论文)有严重违反学术诚信行为者;

    4.学位外语考试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在学期间通过。

三、申请时间、地点

1时间:201791~2017915

上午8301100,下午200400

2.地点:天津市和平区西藏路1号天津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305室自考办公室

3.联系电话:58122261    58122260

四、申请人需提交资料

(一)电子版资料

    1.附件1:《学士学位申请表》,文件命名:学生姓名+文件名.doc

    2.附件2:《学士学位申请汇总表》,文件命名:学生姓名+文件名.xls

    3.附件3:《申请学位人员名单汇总表》,文件命名:学生姓名+文件名.xls

    4.附件4:《学士学位证书汇总库》,文件命名:学生姓名+文件名.xls

该文件字段约75列,请按样表填写其中相关字段

    5.电子版照片,文件命名:身份证号+姓名.jpg

(二)纸介质资料

    1.附件1:《学士学位申请表》一式2份,A4纸打印,沿左侧装订,粘贴好与电子版同底板的1寸照片。

    2.与电子版同底板的一寸半蓝色背景纸介质照片2张,纸质照片每张背面必须写上姓名、身份证号(字迹要清晰,不要用力太大,以免影响纸质照片效果)

3.高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2份(A4纸)。

4.身份证复印件1份,在复印件正面标注好参加学位外语水平考试的年、月、地点。

5.《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复印件3份。

五、学士学位申请表填表须知

    1.“申请学位学校”:天津工业大学

    2.“所学专业名称”:请将自考专业名称按下表对应的普通本科专业名称填写

自考专业名称

对应的普通本科专业名称

工商企业管理

工商管理

环境艺术设计

环境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服装艺术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电子信息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

英语(国际经贸方向)

英语

    3.“日期”:请填写 二○一七年九月十日

    4.“学生类别”:高自考

    5.“入学年月”:本人取得高自考本科准考证时间,请按照自考学生档案填写

    6.“本科毕业时间”:20176

    7.“本科毕业学校名称”:天津工业大学

    8.本科专业名称:按对应的普通本科专业名称填写

9.“学科门类”:

自考专业名称

对应学科门类

工商企业管理

管理学

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艺术设计

艺术学

电子信息工程

工学

英语(国际经贸方向)

英语

    10.“毕业证书号码”:高自考本科毕业证书编号

    11.“学习成绩单”:

    1)学时=学分×18。成绩单的课程名称列表中不要填写“毕业论文(设计)”;

    2)免考课成绩按75分填写;

    3)“总学时数”、“平均成绩”均不含毕业论文(设计),平均分四舍五入到个位;

    4)“外语统考合格证书编号”:请填写何时、何地考、何语种、成绩,例:2017-4 津考英语 62分;

    5)“毕业论文(设计)题目”:题目和成绩必须填写,成绩按“优”、“良”形式填写,不得按百分制分数填写;

    6)“成绩登录人签字”:手写签字学生本人;

“成绩审核人签字”:不用填写;

    12.申请表第4页(主干课程考试成绩),不用填写。

六、学位证书照片要求

根据天津市学位委员会“津学位办【20149号”文件要求,照片采集标准如下:

1.照片应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半身照,不得配戴眼镜,由数码相机拍摄;

2.图片尺寸(像素):宽150、高210

3.大小:≤10K,格式:JPG

4.成像区全部面积48mm×33mm;头部宽度21mm-24mm。头部长度28mm-33mm(头部左右居中,上空1/10);

5.照片背景:单一蓝色;

6.被摄人服装:白色或浅色系上衣。

七、证书发放

学士学位授予日期以天津工业大学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之日为准,按学校工作流程发放证书。

八、注意事项

    1.超过申请期限者,学校不再受理学士学位申请,不补授学士学位。

    2.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遗失不补。

  

天津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7-6-15

  

附件1学士学位申请表.doc

附件2学士学位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3申请学位人员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4学士学位证书汇总库.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