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置我校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的公示 |
发布人:陈健 发布时间:2023-01-11 浏览次数:10 |
关于设置我校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的公示 按照《市教委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津教继教函〔2022〕90号)的工作要求,经意向合作单位申请,继续教育学院审核,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确定设置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2家,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2023年1月11日—2023年1月19日,共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材料实名向受理部门提出。 驻校纪检监察组,电话:83955181。 天津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月11日 |